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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知网的“霸道”收费逻辑,该有一个说法了
2022-04-19 11:37:04 来源: 半月谈

知网,又一次陷入舆论风波。“中科院因千万订购费停用知网”“中科院回应停用知网”……近日,知网因“收费高昂”、“垄断”再次引发全社会的关注。

近年来,知网在舆论场上的“热度”不减。如:北京大学等6所高校曾发布公告表示,因收费过高,暂停使用知网。每到毕业季时,高校学生集体吐槽收费过高的查重费用。2021年底,知网因擅自收录百余篇论文被退休教授赵德馨起诉,最终被判赔70多万元。

知网屡屡为人诟病的背后,无非在于“收费”二字。

鉴于其大而全的学术资源优势,大量高校及科研机构作为机构用户与知网建立了合作关系。同时,知网的收费也“芝麻开花节节高”。有高校表示,2000年以来,知网数据库收费价格的年平均涨幅超过10%,近十年更将近20%。

针对个人用户,知网一方面出售查重服务,动辄数百元的高昂费用让大批毕业生叫苦不迭,另一方面却以超低价格甚至“白条”收录论文成果。更不讲道理的是,论文作者下载自己的论文还需要付费。

“天下苦知网久矣”呼声的背后,是知网堪称“霸道”的收费逻辑。

作为中国最大的学术电子资源集成商,知网确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便利。作为用户的机构与个人,也并不反对平台收取服务费用。然而,知网走到“千夫所指”的今天,有必要扪心自问,一味唯利是图,是否背离了服务学术科研的初心,是否对得起头衔前的“中国”二字?

中国知网,即CNKI(China National Knowledge Infrastructure),取意为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正如教育专家朱永新所说,知网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知识分享平台,而是国家知识基础设施、公共物品、全国科研成果和互联网平台“四合一”的特殊复合体。知网也曾经获得过国家相关基金与政策的支持。

作为一个知识的基础设施与公益平台,知网应该也必须体现出一定的公益属性。

但事与愿违。目前,知网的牟利冲动,在某种程度上,正在使其由原本便利学术发展的“垫脚石”角色,转向阻碍学术发展的“绊脚石”角色。

在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知识的共享成本不断降低,作为知识中介的知网却不断提高收费价格,结果导致中科院这样的顶尖学术科研机构都要望而却步,无异于开时代倒车。

面对知网引发的一波又一波的争议,以及对中国科研学术形成的负面影响,教育、科技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不能等闲视之。

如何评估知网的收费行为,知网是否涉嫌行业垄断,相关问题如何整改,这些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必须得到回答。倘若任由知网在垄断之路上狂奔,任由舆论一次次发酵而又无疾而终,最终受到伤害的,将是学者的热情与学术的进步。


以下内容来自于 北京晚报

据媒体报道,中科院文献信息中心因不堪每年近千万元的订购费,不得已宣布停用中国知网。对此,知网方面予以了否认,但中科院图书馆立刻对该回应进行“辟谣”。随着舆论发酵,知网所谓“知识分享”的经营逻辑再次遭到广泛质疑。

“用不起”“忍不了”,中科院的恼火不是孤例。近些年,已至少有6所高校公开抵制过知网,其中不乏北京大学、武汉大学等知名学府,而原因也都是连年涨价、费用过高。有高校表示,2000年以来,知网数据库价格的年平均涨幅超过10%,近十年更将近20%。一般而言,售价上涨意味着成本升高。然而在知网这里,不仅对期刊文章和硕博论文所付稿酬微乎其微,更干起了“空手套白狼”的生意,比如对一些文章未经授权就直接收录,结果作者本人下载还得自掏腰包。由于“吃相”过于难看,知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遭到舆论声讨,但每次要么表面上道个歉后继续我行我素,要么象征性降点价格做个危机公关,要么干脆对高校“断网”扬言“爱用不用”,俨然“店大欺客”。

平心而论,收费并不是知网的“原罪”。平台提供论文查重、一站式搜索、学术资源电子化等信息服务,获得相应商业收益无可厚非。但“知识分享”毕竟不是唯利是图的生意,普惠性和公益性应当是第一位的,单纯强调商业性,甚至搞起“知识垄断”,就南辕北辙了。更何况,寻根溯源,1999年,作为“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的组成部分,中国知网主打“知识线上化”,为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带来了便利。也基于此,国家随后将其列入“火炬计划”,大量高校近乎无偿地贡献了自己的学术资源。可以说,是国家力量成就了知网,学术界的无私支撑了知网。但随着自身盘子越做越大,知网不仅没有将社会善意作为激励创新的催化剂,反而将这份支持视为攫取垄断利润的垫脚石,对“知识分享”的阻碍日益凸显。

论文数据库,作为学术信息传播的“中间商”,决不能掉进钱眼里。这一方面有赖于舆论持续发力监督,倒逼平台对自身经营模式和行为进行反思,改进服务质量。另一方面,监管部门也需要主动作为,打破行业垄断,促进论文数据库市场进行充分竞争。有专家认为,知网在版权数量、议价能力及用户依赖程度上优势非常明显,已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连绵不绝的涨价是否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反《反垄断法》,亟须一个权威的说法。同时,作为当今社会一项必要的信息基础设施,“知识分享”平台的建构也需要相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在市场化手段之外能不能打造出一个公共性的学术数据库产品,让作者、报刊社、数据库企业、机构和普通用户等各方实现“共赢”,降低“知识分享”的门槛,恐怕是更为紧要的现实课题。

知识可以付费,但不能坐地生财。用信息技术给学术资源赋能,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相关各方应当充分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为中国的科研创新做出真正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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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jk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