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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独家】ESO组合模仿行为侵权,律师:涉嫌不正当竞争
2022-08-12 19:41:44 来源: 鞭牛士


(资料图)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近日,ESO组合引发山寨争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中辉接受采访时指出,EXO作为韩国男子流行演唱组合,有中国明星曾经加盟,具有一定影响力。

ESO组合模仿EXO组合的名称,又模仿各个明星,取名鹿哈、王二博、张艺西、林俊绝等名字,这种模仿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中的商业标志混淆行为,或者叫仿冒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实施混淆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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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jk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