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综合 > 正文
焦点热议:未成年人网络游戏充值消费警示
2023-03-03 10:55:21 来源: 深圳新闻网


(相关资料图)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3月3日讯(记者 谢莹 通讯员刘欣欣)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发展迅速,有力地促进了文化消费,但由此带来的消费投诉也不断增加。有关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的消费纠纷明显增加,孩子偷偷充钱的事情屡见不鲜。

首先,孩子充的钱能不能退呢?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发布了法律解释:在未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通过网络付费游戏或通过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花费与其年龄和智力不相称的费用,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商予以返还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而在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已经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该规定也对8-16周岁的孩子的充值数额限制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所以,遇到熊孩子充值过多的情况,可以向游戏公司属地出版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虚拟消费目前仅能够通过密码或者指纹等身份认证手段来甄别,在部分未成年人通过掌握家长密码进行支付的情况下,难以判定充值主体,家长负有举证义务,须提供“未成年人擅自进行大额游戏充值”证据。而在现实中,家长往往无法提供有效相关证据,导致退费维权道路艰辛,成功率低。

针对上述消费维权热点,宝安区消费者委员会发出消费警示,也提醒广大家长要履行好监护监管责任。

第一,未成年人因上网课或娱乐需要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建议家长为孩子配备专用的设备,或将手机设置成适合孩子的模式;家长还应定期对孩子手机进行检查,发现孩子下载使用其他APP时,应及时查看注册账号等信息,避免发生孩子沉迷游戏或大额充值等问题。

第二,家长应尽量让未成年人进行实名认证,利用游戏本身的防沉迷系统进行限制。同时要了解有关规定,即使用未成年人信息实名注册使用,虽然有所限制,但仍然有充值额度,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在《通知》规定的限额范围以内属正常现象,如家长不想让未成年人充值,应加强监护;应管理好手机指纹、密码和具有支付功能的APP,避免直接录入未成年人指纹,让未成年人知道家长的移动支付账户和密码等重要信息;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网络游戏消费观念和行为习惯,如果游戏需要充值,必须要和父母商量,不能私自充值。最后,还应多留意手机短信,及时掌握孩子注册游戏账号、充值缴费等行为,加强监护引导。

第三,家长在已经造成损失的情况下,应立即收集保存所有的充值支付记录等交易凭证、未成年人在游戏中的聊天记录、家长与未成年人的谈话内容,以及其他有利于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充值的证据等信息。积极与网络游戏企业协商,如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选择向商家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同时企业要加强自律行为,网络游戏平台企业要切实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加强企业自律,不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不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严格执行实名认证规定,有效启动游戏防沉迷系统、支付限制等保护机制。要充分认识遏制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要求。

标签: 未成年人 网络游戏

责任编辑: jk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