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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以案说法丨“高仿”产品有市场?小心赔钱又获刑!
2023-04-26 12:08:28 来源: 深圳新闻网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3年4月26日讯(记者郑裕虹)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4月26日是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共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罗湖法院将推出一系列知产典型案例,帮助公众提升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法院: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记者了解到,2017至2020年期间,林某曾在深圳市安琪食品公司任兼职销售员,熟悉安琪月饼的销售流程、优惠折扣、调货流程等业务。2020年林某离职后,仍通过微信朋友圈对外售卖安琪月饼。

2021年7月,广东创能某公司的郭某需要订购月饼,通过微信联系上林某,而林某自称是安琪公司的员工,郭某基于对林某的信任,最终双方谈妥以每盒139.36元(市场零售价6.7折)的价格订购安琪牌双黄纯白莲蓉月饼810盒。

为方便销售,郭某提供了2个收货地址要求林某分别送货。但收到货后的郭某发现,其中一个地址收到的310盒月饼系正品,而另外一个地址收到的500盒月饼是假冒“安琪”注册商标的月饼,假冒商品的价值共计人民币69680元。原来,这500盒月饼并非从安琪公司的正当渠道购货,系林某为了获取利益,向案外人周某购买。

被告人林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林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林某犯罪行为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程度、悔罪认罪等因素,决定适用缓刑。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查获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法官: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选购商品

无独有偶,候某以低价自案外人赵某处购进五粮液、汾酒等白酒进行销售,并租用罗湖区某停车场的铁皮房用于存放。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罗湖分局根据群众举报,于2020年12月在该铁皮房内查获候某用于销售的五粮液酒12瓶、老白汾酒24瓶、青花30瓶、汾酒120瓶等。

经比对,上述查获的白酒上使用的五粮液、汾酒的标识与相关权利人的注册商标相同。经相关权利人鉴定,上述查获的白酒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非权利人授权生产。根据深圳市价格认证中心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按照被侵权商品的市场中间价格,上述查获的、尚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货值金额共计377560元。2021年3月,候某到桂园派出所投案。

被告人候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巨大,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候某构成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被告人候某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候某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综合考虑被告人候某犯罪行为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程度、悔罪认罪等因素,决定适用缓刑。法院判决被告人候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商店或官方渠道选购商品,同时提高鉴别能力,选购商品时不要贪图便宜,对于售卖价格与原价差异过大的商品更要谨慎购买。如发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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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jk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