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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快播:悬赏4元捉拿通缉犯 运营方是家私企,“众筹”追逃?
2022-08-30 05:53:50 来源: 红星新闻

“当你感觉自己不受重视,没人在乎的时候看看这个——谢谢你,欧阳志鹏。”近日,一张图片在网络上热传,作为被A级通缉令通缉的欧阳志鹏,他却只有4元的赏金,有网友调侃称,“太惨了,这才是真正的无人在意。”

↑网传图片


(资料图片)

红星资本局调查发现,4元赏金并非出自官方渠道,而是一款名叫“人民赏金”的APP,该APP背后是一家个人公司,赏金几乎都来源于网友打赏,该平台赏金现已经超过8166万元。

8月29日,该APP运营公司的监事告诉红星资本局,网友的打赏金额很少,而且到目前为止没有人来领过钱,赏金都在公司的账上,他们希望能找第三方监管或托管平台。

赏金已从4块涨至202块

用户可花钱打赏手铐、警棍等

人民赏金APP显示,这是国内第一款将通缉令内容进行归纳、分类并开通对被通缉人进行打赏类软件,赏金用于奖励给公安认定的对被抓捕有贡献的人及执行抓捕的一线公安。

简单地说,该APP将公开的通缉令进行归纳、分类,网友通过该APP打赏,赏金用来奖励。

人民赏金APP显示,截至8月29日上午10时许,在逃嫌疑人有1927名,累计赏金数量达到8166.15万元。

8月29日,红星资本局登录了人民赏金APP,随机选择一名通缉犯打赏,而后跳出了打赏页面,网友可以打赏一副手铐、10根警棍、100辆警车或1000间牢房。

其中,1水滴等同于人民币1元,但6元起充,最高可以充值100元。

↑截图自人民赏金APP

同时,红星资本局搜索发现,备受关注的欧阳志鹏的悬赏金有所增长,截至8月29日上午11时,其赏金为202水滴(元)。与网传图片不同的是,人民币的符号“¥”已被水滴取代。

据央视新闻6月报道,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12名电信网络诈骗集团重大头目和骨干人员,欧阳志鹏正是其中之一。

↑截图自人民赏金APP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在欧阳志鹏引起网友热议后,人民赏金APP疑似进行过更新。

在登录后,该APP主动跳出申明:“由于近日人民赏金APP进入微博、头条等热搜,导致下载量数万数万的增加,已经超过预期访问量,本公司决定紧急将系统升级,给用户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背后是一家个人公司

创办人:赏金很少,没有举报者领

目前,人民赏金APP是由武汉鼎入鑫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鼎入鑫科技”)运营。

天眼查APP显示,鼎入鑫科技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大股东为苏锦霞,持股100%,也是执行董事、经理。

8月29日,红星资本局通过人民赏金APP内的QQ号联系上鼎入鑫科技的监事袁先生,他表示,做人民赏金这一平台的初衷有两个。一是解决现在通缉令没有地方贴的问题,二是有的通缉犯赏金太低,“我们觉得应该发挥一下民间力量。”

不过,袁先生向红星资本局透露,网友的打赏金额很少,而且到目前为止没有举报人(指向公安机关提供过通缉犯线索的人)来领过钱。

红星资本局翻阅人民赏金APP的排行榜,在尚未落网的通缉犯中,赏金最高的为邓廷富,共1000013元。根据简介,其中有100万赏金来源于海南省警方,另13元为网友打赏。

据海南特区报报道,邓廷富涉嫌重大刑事犯罪后潜逃,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公开悬赏通缉。对提供线索直接抓获犯罪嫌疑人者,每抓获1名在逃人员,公安机关给予100万元奖励。

↑截图自人民赏金APP

当红星资本局问及累计赏金8166.15万元中有多少为网友打赏时,袁先生称不方便透露,“只能说很少。”

“这两天好多人在问这个,包括我们公司内部成员结构、赏金情况,还有人要我们公开打赏明细,那怎么可能?可能会(遭到通缉犯)报复。所以我们严格控制这一块,系统也不留存任何信息。”袁先生对红星资本局说。

据袁先生介绍,网友打赏的赏金现在仍在鼎入鑫科技的账上,“(我们)公司在积极找第三方监管平台或者是托管平台,就是资金太少,没人愿意这样监管或者托管。”

平台运营模式是否合规?

律师:有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在人民赏金走红以后,有网友质疑该平台是否涉嫌非法集资。

而袁先生告诉红星资本局,在他看来,这和直播平台的打赏相似,“什么榜一大哥、跟着主播买房、买车的模式一样。”

不过,红星资本局翻阅人民赏金APP上的《用户充值须知》发现,该平台将泪滴充值称为个人消费行为,不属于众筹、捐赠等行为。泪滴收入属于平台收入,其有权处理相关款项。

《用户充值须知》显示,当通缉犯落网后,平台显示的水滴换算为金额,在扣除公安发布通缉令时设定的奖励数额后,通过公益基金会定向发放给公安奖金奖赏的同一人,该人也可通过平台直接提出申领。

四川法畔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金凤告诉红星资本局,该平台可能涉嫌侵犯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权,也可能涉嫌集资诈骗。

“公安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虽涉嫌犯罪,但其个人信息权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张金凤举例称,该平台的右上角存在商务合作的栏目,如果以打赏犯罪嫌疑人为噱头,吸引流量,从而寻找商务合作对象,其系将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甚至犯罪嫌疑人本身商品化。

(注:该平台的官网右上角有“商务合作”,点击后有联系方式跳出,但暂未看到有引流广告。)

截图自人民赏金网

在这样的情况下,张金凤认为,这一行为不属于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公开渠道获取个人信息,该平台存在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从而被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另外,在得知尚未有人成功领过赏金后,张金凤称,如果该平台是以打赏犯罪嫌疑人为噱头,骗取用户打赏金,在金额达到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的前提下,可能涉嫌集资诈骗罪。

来自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韩放告诉红星资本局,综合来自记者的信息看,人民赏金这一平台背后的商业逻辑不清晰,难以判断其主观目的性、社会危害性等,是否涉嫌犯罪仍有待商榷。

标签: 视点观察 悬赏4元捉拿通缉犯 运营方是家私企,众筹

责任编辑: jkl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