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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县20人涉嫌“帮信罪”,主犯获刑两年半
2023-08-11 16:40:53 来源: 民主与法制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赵慧慧 龙改燕)“44天他们发展‘卡主’19名,租借银行卡18张,单向入账流水人民币5539万余元,团伙非法获利65万余元,除剩余3万元之外全部被挥霍一空。”近日,陕西省延安市富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李某某等20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该团伙组织严密,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直接与境外犯罪集团取得联系。主犯李某某在2020年间,曾从云南昆明偷渡至缅甸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后被警方抓获,2022年再犯。

经查,2022年3月,李某某在手机上看到“招募网络赌博平台的银行卡代收代付兼职”讯息,遂与昵称叫“轩轩”的人取得联系。“轩轩”让李某某为境外的网络赌博公司做国内代收业务“跑分”,即对方将钱打入李某某提供的银行账户,李某某再将收到的钱按照“轩轩”的指示转入其指定的相关银行账户,李某某则以实际转账流水的千分之九获得佣金。之后,李某某前往西安,发展赵某、钱某、孙某、周某为下线。他们分工负责发展提供银行卡及网银的“卡主”,实施“跑分”,计算佣金收入,向各层级的“卡主”发放酬劳。

此前,富县法院依法对14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获刑八个月到两年六个月不等,对6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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