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动态 > 正文
保康县税务局:税法同行 “典”亮“青年夜校”_全球头条
2023-06-12 17:51:10 来源: 荆楚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张云勃、陈迪夫)近日,保康县五峡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安楠,来到国家税务总局保康县税务局青年夜校,为51名税务青年讲述税收征管、日常生活中的《民法典》应用。付安楠律师在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庞大群体中,挑选"被赡养人"这一特殊群体,阐述《民法典》与税收的法律关系。

保康县税务局青年夜现场。通讯员 供图

保康县税务局青年夜校始于2021年9月7日,40岁以下人员全部参加,每周二18:30到20:30进行集中授课,或自主学习。由征收管理、税政、办税服务厅等部门业务骨干轮流讲解一般纳税人认定、税务登记注销、首违不罚、风险管理、纳税信用评价、电子税务局操作等业务,邀请党校讲师、政府办行家、报刊编辑、廉政建设、公文写作、税费共治等内容,目前共举办81期,助力新任公务员执法资格模拟考试成绩人均提升19.6分,4人获得税务师资格,4人考上研究生,多名青年在市县税务大比武和知识竞赛中获得好名次。

这次"法律进机关"授课人付安楠律师2018年执业,擅长处理刑事辩护、婚姻家庭、交通事故领域的纠纷案件,她积极参加保康县维稳工作和普法宣传,为政府建言献策、为企业排忧解难,2020年被评为"温暖襄阳"十大优秀法援律师。

"征税实践中,可能遇到‘阴阳合同’,订立阴阳合同目的主要是偷逃税费,依照我国关于合同问题的法律规定,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付安楠律师告诉税务青年:《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提醒税务人"练就‘火眼金睛’,善于从隐秘、真假的交易合同中找到‘真身’,善用法律行使撤销权和追索权,维护国家利益。"

付律师将《民法典》与涉税案例、日常生活紧密结合,讲解风趣幽默,税务青年在潜移默化中认识法律条款设计初衷和日常应用。

"真的很过瘾!干货多多,收获满满!付律师的普法课生动有趣!"保康县税务局青年干部纷纷表示,将继续深入学习《民法典》,学用并举,持续走好依法治税道路,让税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标签:

责任编辑: jkl2